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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好信用证知识,有利于企业做好风险与防范!
2019-08-09 17:09:21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309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的适用范围

 

1、即期付款

(1) 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2、延期付款

(1) 受益人把单据送交承担延期付款的银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依据信用证所能确定的到期日付款。

(3) 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3、承兑汇票

(1) 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 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4、议付

(1)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将单据连同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人开出的即期或延期汇票送交议付银行。

(2) 议付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后,可买入单据和汇票。

(3) 该议付银行如非开证行,则以事先议定的形式将单据和汇票交开证行索赔。

                                      

信用证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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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操作流程图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的三个特点

①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

②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③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优点

①对于买方来说就是资金不需要在货还没备好的时候就付款,可以缓和一些资金的运转;对于卖方而言就是买方给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付款人,那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这就对于双方都不信任的情况下得到完美的处理。

②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很多买卖都是通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

 

信用证缺点

对于买方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文件差错。尤其有时银行查文件查得很严,一直让你不停的修改,浪费了很多时间及精力;对于卖家而言就是担心无法结汇,有时有些买家故意设些陷阱,只要我们不够细心不够专业根本无法察觉,一直到去跟银行结汇了,银行那边拒绝了我们的结汇时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可是往往这种时候我们卖家就很被动,很担心货又出去了钱又收不回来。

虽然信用证也有弊端,但是不管什么样子的结汇方式其实对于买卖双方而言都有一定的弊端,那要怎么才能促成贸易往来,实际上就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我们在使用信用证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细心审查信用证上每一条条款,不要被有些有心骗你的人给骗到了。

 

另外,有关信用证的有效期,还有三个关键的时效,要把握好:

1、装船期,就是提单上的装船期,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装运;

2、交单期:装运后在什么日期之前必须交到指定银行,一般是装运期之后15天左右(一定要留意:单据以交到哪里的时间为准,是开证行还是通知行);

3、信用证的效期:一般在装运期之后的30天左右(即让受益人按期装运后有合理时间交单到银行)。

 

以上信用证中的三个关键时间点,在信用证中都有注明,要严格遵守,做不到的,要提前申请修改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