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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将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行为!
2019-08-19 10:10:22 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299


      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中提出,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督促各地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整治港口、船公司、物流堆场、货代、船代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2020年底前将全国单个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压减至400美元以内。


      清理铁路、水路的货运和客运杂费,降低收费标准,2019年底前公布收费和处罚事项清单。


      由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另外,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方案提出,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2019年底前实现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100%。


      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加快推行进出口“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和无纸化通关作业。


      为推动降低进出口环节的合规成本,去年以来,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牵头,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参与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口岸降费工作。





      去年以来,各地口岸积极推进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实现了口岸收费的明码标价。同时,口岸部门压减收费项目,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据悉,港口经营服务型收费项目已由过去的15项,压减到目前的11项。

      2019年4月1日起,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汇率标准已分别下调15%和20%。

      除降费外,此次方案还在便利化与监管两个方面对港航业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放宽,三项措施的落地将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也使得港航业能够进一步开放地拥抱市场。

      此外,《分工方案》还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8月底前完成向各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和法规审查工作、形成草案,9月底前公布实施。